為深入貫徹落實《山東科技大學“三大功能區(qū)”(濟南)建設實施方案》,積極推進“國際化辦學試驗區(qū)”建設,持續(xù)提升教育教學水平及國際化人才培養(yǎng)質量,經研究,決定組織開展2021年濟南校區(qū)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項目申報工作?,F(xiàn)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立項范圍
選題應緊密結合“國際化辦學試驗區(qū)”建設任務,對標國際專業(yè)認證標準及管理制度,吸收國外先進教育理念,引進融合國外優(yōu)質教育資源,創(chuàng)新教育教學管理機制,圍繞人才培養(yǎng)國際化、師資隊伍國際化、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xiàn)代化等主題開展研究與實踐。
本次立項研究期限為2年,特殊情況可延長1年。
二、申報要求
1.項目要求。項目要有扎實的研究和實踐基礎,符合校區(qū)合作辦學特色,對標國際標準,論證充分、目標明確,思路清晰、切實可行。鼓勵單位間、校際、校企等聯(lián)合申報、協(xié)同創(chuàng)新。
已獲學?;蚱渌块T立項支持的項目,不得重復申報。
2.項目負責人。項目負責人限1人,須為本校在職教師(不含兼職教師)或教育教學管理人員,原則上應具有中級及以上職稱,有一定的教學經驗、教學研究能力、學術水平或教育教學管理經驗,教學效果好。
3.項目組成員。項目組成員可以是本校專兼職教師,也可以是外校、行業(yè)企業(yè)等單位人員,不超過10人(含項目負責人)。其職稱、專業(yè)結構合理,分工明確。
4.申報限制。作為項目負責人限報1項,作為項目成員(含項目負責人)不超過2項。
凡在2017年度校區(qū)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項目驗收過程中作撤項處理的項目,其所屬團隊項目負責人不可作為本次項目負責人參與申報。
5.評審推薦。校區(qū)組織專家對各單位推薦的項目進行評審,其評審結果將在校區(qū)內公示。
三、支持措施
1.2021年校區(qū)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項目計劃立項3-6項,按照專家評審意見,每項給予1-1.5萬元不等的資助經費。資助期限一般不超過2年。
2.獲批2021年度校級教育教學研究“群星計劃”重點項目的課題,校區(qū)配套資助經費1萬元;獲批2021年度校級教育教學研究“群星計劃”面上項目的課題,校區(qū)配套資助經費0.5萬元。
四、材料報送要求
1.報送材料?!渡綎|科技大學濟南校區(qū)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項目立項申報表》(以下簡稱《申報表》)(附件1)一式5份,A4紙雙面打印;佐證材料(用于證明項目的教育教學研究基礎等)一式1份。所有申報材料請用檔案袋裝好并將《申報表》封面(復印件)貼于檔案袋的正面。
2.各單位需對申請立項的項目申報材料和項目組成員資格進行審核,將審核通過的項目進行匯總,并填報《山東科技大學濟南校區(qū)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項目立項申報匯總表》(以下簡稱《匯總表》)(附件2)。
3.報送時間。請各單位于11月29日下午17:00前,將以上所有申報材料紙質版送教學科研部教學科(西辦公樓211房間),《申報表》和《匯總表》電子版發(fā)送至skdjnxqjxk@sdust.edu.cn。
五、其他事項
1.各單位要對校區(qū)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項目的申報工作予以高度重視,認真審核,嚴格把關,保證推薦質量。
2.申報材料填寫的內容,必須客觀、真實,由項目負責人所在單位負責審核,弄虛作假者,一律取消評審資格。
3.不能按期結題的,項目負責人應提前提出延期申請,經所在單位同意后,報送教學科研部審批。項目延期時間最長不超過1年。延期后仍未結題或評審未通過而撤項的項目,項目負責人三年內不得申報同級同類項目,并視情況追回部分經費。
4.其他未盡事宜由教學科研部負責解釋。
聯(lián) 系 人:范明芳,陳 言。
聯(lián)系電話:58863179。
附件:
1.山東科技大學濟南校區(qū)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項目立項申報表
2.山東科技大學濟南校區(qū)教育教學改革研究與實踐項目立項申報匯總表
濟南校區(qū)教學科研部
2021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