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jù)《山東科技大學教學名師評選獎勵辦法》(山科大教字〔2015〕32號)、《山東科技大學優(yōu)秀教學團隊建設計劃管理辦法》(山科大教字〔2014〕19號)、《山東科技大學青年教師教學拔尖人才培養(yǎng)計劃管理辦法》(山科大教字〔2014〕20號)文件精神,學校決定組織開展2019年山東科技大學教學名師、優(yōu)秀教學團隊、青年教師教學拔尖人才評選工作,現(xiàn)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單位推薦名額
(一)教學名師
各單位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2012年)》中的學科門類組織推薦,公共課教師按照思政課、其他公共課兩類推薦。
青島校區(qū):各學院每個學科門類不超過2人、總數(shù)不超過3人。此外,思政課不超過2人;其他公共課,如高等數(shù)學、大學物理、大學英語、力學、工程制圖等分別不超過2人。
泰安校區(qū)和濟南校區(qū):每個系(部)每個學科門類不超過1人,總數(shù)不超過2人;此外,思政課不超過1人;其他公共課分別不超過1人。
(二)優(yōu)秀教學團隊建設計劃
青島校區(qū)各學院分別不超過1項,泰安校區(qū)不超過3項,濟南校區(qū)不超過2項。
(三)青年教師教學拔尖人才培養(yǎng)計劃
青島校區(qū)各學院分別不超過2項,泰安校區(qū)和濟南校區(qū)每個系(部)不超過1項。
二、評選條件
(一)評選條件詳見《山東科技大學教學名師評選獎勵辦法》《山東科技大學優(yōu)秀教學團隊建設計劃管理辦法》《山東科技大學青年教師教學拔尖人才培養(yǎng)計劃管理辦法》。
(二)已獲得山東省教學名師、青島市教學名師等省市級以上榮譽稱號的教師不再參加校級教學名師評選。
三、評選安排
(一)單位評審推薦
1. 教師填寫申報表(書),并向本單位提交相關證明材料。
2. 各單位組織對申報表(書)填寫內(nèi)容進行嚴格的審查。
3. 各單位成立評審工作小組,根據(jù)學校文件要求,評審確定單位推薦名單,并向本單位公示。
4. 4月4日前,各單位申報材料和附件材料報送教務處。
(二)學校評審
1. 4月10日前,教務處組織對各單位上報的材料進行形式審核。
2. 各單位推薦評審材料在校園網(wǎng)公示3天。
3. 學校組織專家組對教學團隊和青年教師教學拔尖人才進行答辯評審,并評選確定教學名師人選。
4. 評選名單通過后,在校園網(wǎng)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后,行文公布入選名單。
四、材料要求
1. 申報“教學名師”請?zhí)顚憽渡綎|科技大學教學名師獎申報表》(附件1);“教學團隊計劃”填寫《山東科技大學優(yōu)秀教學團隊建設計劃申報書》(附件2);“青年教師教學拔尖人才計劃”填寫《山東科技大學青年教師教學拔尖人才培養(yǎng)計劃申報書》(附件3)。
2. 申報表(書)須嚴格按照其中表格規(guī)定的限定條件填寫,做到完整、客觀、真實,并由教師所在單位負責審核。對于弄虛作假的教師,三年內(nèi)取消其今后參加同類評選的資格。對于未對材料組織審核或審核把關不嚴的單位,兩年內(nèi)不再分配同類評選的名額。
3. 申報表(書)一律用A4紙正反面打印裝訂,一式10份(含1份原件),附件材料(項目、論文、獎勵等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
4. 各單位須附單位材料審核及評選證明(負責人簽字,蓋單位公章);申報材料涉及的檢索論文,須附圖書館開具的檢索證明。
5. 各單位確定推薦名單后,組織相關教師填寫《2019年山東科技大學教學名師單位推薦候選人申報信息一覽表》(附件4)、《2019年青年教師教學拔尖人才單位推薦候選人申報信息一覽表》(附件5),一式1份;申報校級教學名師者,并請附最近兩學年課堂教學質(zhì)量學生測評成績,一式1份。
五、其他
1. 教學團隊、青年教師教學拔尖人才評審采用PPT答辯的方式進行,具體時間另行通知。
2. 請各單位將有關材料于4月4日下午17:00前報教務處教學質(zhì)量管理科(行政樓218室),電子版發(fā)送至jxzl@sdust.edu.cn。
聯(lián)系人:呂巖,聯(lián)系電話:86057072
附件:1. 山東科技大學教學名師獎申報表
2. 山東科技大學優(yōu)秀教學團隊建設計劃申報書
3. 山東科技大學青年教師教學拔尖人才培養(yǎng)計劃申報書
4. 2019年山東科技大學教學名師單位推薦候選人申報信息一覽表
5. 2019年青年教師教學拔尖人才單位推薦候選人申報信息一覽表
附件.zip
教務處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