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單位:
根據(jù)《關于印發(fā)〈山東科技大學教學名師評選獎勵辦法〉的通知》(山科大教字〔2015〕32號)(附件1)、《關于印發(fā)〈山東科技大學優(yōu)秀教學團隊建設計劃管理辦法〉的通知》(山科大教字〔2014〕19號)(附件2)、《關于印發(fā)〈山東科技大學青年教師教學拔尖人才培養(yǎng)計劃管理辦法〉的通知》(山科大教字〔2014〕20號)(附件3)文件精神,學校決定組織開展2018年山東科技大學名師、優(yōu)秀教學團隊、青年教師教學拔尖人才評選和申報工作,現(xiàn)將相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單位推薦名額
1. 教學名師
各單位按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yè)目錄(2012年)》中的學科門類組織推薦,公共課教師按照思政課、其他公共課兩類推薦。
青島校區(qū):各學院每個學科門類不超過2人、總數(shù)不超過3人。此外,思政課不超過2人;其他公共課,如高等數(shù)學、大學物理、大學英語、力學、工程制圖等分別不超過2人。
泰安校區(qū)和濟南校區(qū):每個系(部)每個學科門類不超過1人,總數(shù)不超過2人;此外,思政課不超過1人;其他公共課分別不超過1人。
2. 優(yōu)秀教學團隊建設計劃
青島校區(qū)各學院不超過1項,泰安校區(qū)不超過3項,濟南校區(qū)不超過2項。
3. 青年教師教學拔尖人才培養(yǎng)計劃
青島校區(qū)各學院不超過2項,泰安校區(qū)和濟南校區(qū)每個系(部)不超過1項。
二、評選和申報條件
1. 教學名師評選條件詳見《山東科技大學教學名師評選獎勵辦法》,已獲得山東省教學名師稱號的教師不再參加評選;
2. 優(yōu)秀教學團隊申報條件詳見《山東科技大學優(yōu)秀教學團隊建設計劃管理辦法》;
3. 青年教師教學拔尖人才申報條件詳見《山東科技大學青年教師教學拔尖人才培養(yǎng)計劃管理辦法》。
三、評選安排
1. 4月11-27日,各單位組織本單位評審。教師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填寫申報書,并提交相關證明材料。各單位成立評審工作領導小組,根據(jù)山科大教字〔2015〕32號、山科大教字〔2014〕19號、山科大教字〔2014〕20號文件要求,對申報材料進行嚴格審核,評審確定單位推薦名單。所有申報材料均須在本單位網站公示3天,單位推薦名單須向本單位公示。
2. 5月2日前,各單位將推薦材料報教務處,并附單位材料審核及評選證明(負責人簽字,蓋單位公章);申報材料涉及的檢索論文,須附圖書館開具的檢索證明。
3. 5月29日前,學校組織完成所有評審工作。其中包括:所有推薦申報材料在校園網公示3天;學校專家評審委員會(教學工作委員會)評選及教學團隊答辯;評選名單通過后,在校園網公示3天,公示無異議后,行文公布入選名單。
四、材料要求
1. 申報“教學名師”填寫《山東科技大學教學名師獎申報表》(附件4);“教學團隊計劃”填寫《山東科技大學優(yōu)秀教學團隊建設計劃申報書》(附件5);“教學拔尖人才計劃”填寫《山東科技大學青年教師教學拔尖人才培養(yǎng)計劃申報書》(附件6)。
2. 申報材料一律用A4紙正反面打印裝訂,一式10份(含1份原件),附件材料(項目、論文、獎勵等證明材料復印件)1份。
3. 各單位確定推薦名單后,組織填寫《第十屆山東科技大學教學名師單位推薦候選人申報信息一覽表》(附件7)、《2018年青年教師教學拔尖人才單位推薦候選人申報信息一覽表》(附件8),一式1份。申報校級優(yōu)秀教學團隊采取PPT答辯的方式進行。
五、其他要求
1.申報材料填寫必須客觀、真實,由所在單位負責審核。對于弄虛作假的教師,三年內取消其今后參加同類評選的資格。對于未對材料組織審核或審核把關不嚴的單位,兩年內不再分配同類評選的名額。
2. 2018年校級教學團隊答辯時間另行通知。
請各單位將有關材料于5月2日(星期三)下午17:00前報教務處教學質量管理科(行政樓218室),申報表電子版發(fā)送至jxzl@sdust.edu.cn。
聯(lián)系人:申玉三 呂巖,聯(lián)系電話:86057502 86057072
教 務 處
2018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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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doc(560246字節(jié))